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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8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宋文新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6人,到市司法局就《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金宇,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海峰等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查阅相关档案卷宗,观看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专题片,听取市政府关于《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方面政治站位高、推进力度大、特色亮点多,特别是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制度机制、狠抓问题整治、注重数字赋能、强化协同联动等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等战略部署,继续深化、实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各类监督方式的协调贯通,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来源: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