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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近日,刘某等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其表示自己父亲突发疾病去世,其名下留有大额存款无法取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接待过程中刘某表示自己的母亲也就是死者配偶因身体原因,一直卧床在家,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无奈之下,当事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了公证处,询问公证人员能否上门为其母亲办理公证手续。
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公证材料和求助后,公证员仔细询问了相关细节,确认老人虽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但意识清醒,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办理公证的条件。随后,公证处安排了两名公证人员来到老人的家中,向老人详细解释办理遗产继承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并按照工作程序现场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手续。“非常感谢你们能上门来办手续,让我的养老钱有着落了!”手续办完后,老人握着公证处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
下一步,沙河市司法局公证处将继续以“党建红+司法蓝”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相关要求,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持续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经济强市、美丽沙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