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司法业务 > 公证服务

公证服务

邢台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邢台市司法局

字号:[ ]

  各县(市)司法局:

  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为客观准确评价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15年度工作实绩,强化执业监督,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

  二、考核方法

  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河北省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各县(市)司法局对本县(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年度考核,市局对市守敬公证处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报送考核材料时间

  各县(市)司法局请于4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材料审核汇总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考核报送材料邮寄至市局公指处。

  四、报送考核材料内容

  各县(市)司法局向市局报送下列考核材料:

  (一)2015年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报告(包括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考核结果、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二)河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表;

  (三)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机构考核情况报表;

  (四)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员考核情况报表;

  (五)2015年度河北省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

  (六)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七)2016年河北省执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录。

  其中第三项至第七项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本着对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及全市公证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本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工作,考出成绩、考出干劲,推动公证工作发展。对符合公证员免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今后,如无变化,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均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市局不再每年下发通知。

  附件:1.河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表

  2.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机构考核情况报表

  3.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员考核情况报表

  4.2015年度河北省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

  5.2015年度河北省公证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6.2016年河北省执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录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2183609

  邮寄地址:邢台市开元南路邢台市司法局公证工作指导处

  邮编:054000

  电子邮箱:xtsgxc@163.com

  邢台市司法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