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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11月30日,沙河市公证处对由国土资源局委托的5个场次、7个地块价值六千余万元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保障了拍卖活动的顺利进行。
接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委托公证申请后,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要求,抽调公证员李静、助理公证员薛丽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公证工作,确保拍卖活动的顺利开展。
承办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进行了详细审查。在此次审查过程中,发现一拍卖师的注册期限已到,随即要求拍卖公司另行更换并补充相关材料,确保拍卖活动的合规、合法。
根据掌握的各项条款,承办公证员认真履行拍卖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充分体现了公证的现场监督作用。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公证员逐场对每位竞买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对政府给予的保留价密封情况给予监督确认。在拍卖过程中,公证人员认真记录,细心观察,绝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法律上保证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